为进一步加强发展规划处内部刊物《发展规划资讯》的规范管理,发挥其在学校发展规划、综合改革工作中的积极作用,依照国家新闻出版署《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》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条 发展规划处内部刊物《发展规划资讯》实行归口管理,按照“谁主办,谁负责”的原则进行管理。
第二条 《发展规划资讯》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。要确保刊物内容积极健康向上,不得刊载下列内容:
(一)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
(二)危害国家的统一、主权和领土完整的;
(三)危害国家的安全、荣誉和利益的;
(四)煽动民族分裂,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,破坏民族团结的;
(五)泄露国家秘密的;
(六)宣扬淫秽、迷信或者渲染暴力,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;
(七)侮辱或者诽谤他人的;
(八)危害学校利益、有损学校荣誉的;
(九)法律、法规和校规校纪禁止的。
第三条 《发展规划资讯》不得擅自改变创办宗旨和业务范围,未经批准,不得有偿征订发行,不得刊登广告,不得随意扩大发送范围。《发展规划资讯》如需用于对外交流,主办单位要保证质量、从严把关,并报所在单位批准和党委宣传部备案。
第四条 《发展规划资讯》为月刊,原则上每月20日出版,寒暑假期间不出版。
第五条 《发展规划资讯》所选文章来源:《中国教育报》《中国能源报》《光明日报》《高等教育》等正规报刊,以及中国知网收录的文章。
第六条 《发展规划资讯》每期出版80册,以校领导和机关部门、教辅单位、二级院部的负责人为主要阅读对象,同步发布在校园网发展规划处网站上,内网发布。
第七条 《发展规划资讯》如有违反本办法规定,事故责任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第九条 本办法由发展规划处负责解释。
东北石油大学发展规划处
2023年12月1日